周皓:金融監管安全是金融科技發展的保障

時間: 2020-12-03 00:00 來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近日,以“新金融、新基建、新安全”為主題的2020北京國際金融安全論壇成功舉辦,來自金融監管部門、學界、業界等行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圍繞金融安全、金融防控風險、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熱點話題發表主旨演講,為保障國家金融安全、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建言獻策。Betvictor中文版是論壇學術支持單位。

Betvictor中文版副院長、金融學講席教授周皓在會上圍繞為“金融科技、金融創新非技術方面的安全問題”發表主旨演講。

周皓指出,金融監管的首要對象就是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監管安全是金融科技發展的保障。要加強對市場上占據壟斷地位的企業的及時、有效和有針對性的監管。周皓認為,不遵循經濟規律的金融科技業态、金融創新業态是不安全的,也不可能持續。此外,他提出要尤其重視金融科技創新帶來的收入不平等與社會安全的問題。

以下為演講全文:

近年來,随着金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與快速發展,金融安全問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前面嘉賓們主要從金融創新與金融科技的技術角度談安全問題,我想更多的探讨一下金融科技、金融創新非技術方面的安全問題。這其實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安全、經濟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的問題。

剛剛幾位老師都談到了金融創新的監管風險和監管安全,我想首先要補充一點的是,金融科技監管方面的風險與安全是幾年前就應當重視的問題。

第一個例子是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全面監管問題。如果一個金融科技的業态,發展成一個占有主導地位的支付平台,便具備了金融市場上基礎設施的形态。金融基礎設施在任何國家都是被嚴格監管的對象。如果一個支付平台,具備了占主導地位的基礎設施地位,它就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管,若幹年前就應當如此。金融監管風險、監管安全的第一條就是重視金融基礎設施問題

 第二個例子是金融科技企業的壟斷問題,即所謂市場占有率的問題。在金融行業,什麼樣的尺度可以被理解為壟斷呢?不是二取一,也不是三取一。在美國銀行業的儲蓄市場上,任何一家機構,是不允許超過儲蓄市場10%的占有率。在另外一種業态,比如說支付平台,超過10%也是一個非常大的門檻。鑒于金融行業的特殊性,它對競争和壟斷的監管要求要更高于實體産業部門。所以,金融科技發展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監管安全要能夠對市場上占據壟斷地位企業證監管的及時性、有效性和針對性

 我想講的第二點是某些金融科技發展違反經濟規律的問題。第一個例子是P2P。當前P2P網貸機構已經完全歸零了。為什麼會清零?因為之前六千多家P2P隐藏了很高的金融風險,如資金池運營模式等。比如發起人擔保投資者7%的收益率,在無風險的利率隻有2%、3%的情況下,一個平台交易機構如何剛兌,如何給你保證7%或者是更高的收益率呢?最後答案就很可能是龐氏騙局,或者卷錢逃跑的風險。所以,不遵循經濟規律的金融科技業态是不安全的

 某些金融科技發展違反經濟規律第二個例子是掠奪性貸款(predatory lending),是指給收入風險比較高,沒有償付能力的人過度的貸款。它是一種有誤導性或欺詐性的貸款行為,通過質押借款人的房子、财産,或者是其他的工薪收入,從而誘使借款人在對借款條件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被動接受貸款。信用不高的人,貸款的利率應該是比較高,所謂高風險高利率。掠奪性貸款是指,虛假地給借款人很低的利率,如果借款人使用貸款以後還不上,又懲罰性給予借款人很高的利率,最後沒收質押的房子、汽車等财産或者質押工薪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這不是普惠金融,在任何一個國家,掠奪性貸款近乎于金融詐騙和犯罪,是可以被法庭起訴的。因此,違反經濟規律的金融創新業态是不安全的,也不可能持續

 我要講的第三點是金融科技發展的社會安全問題,是指金融科技創新可能帶來和加劇收入不平等的問題。美國過去十幾年,金融科技發展的非常快,但是全民收入的中位數不僅沒有上升,反而下降了。社會的不平等在加劇,尤其失業和底層收入群體的收入是下降的,所以才會出現一些民粹主義的潮流,反對移民的潮流,以及反全球化的潮流。這是非常具有警示的例子,在科技進步、金融創新飛速發展的同時,不能忽略社會的弱勢群體。最近談到的老年人不能用現金支付、沒有手機不能上公共汽車、以及沒有健康碼進不了商店等問題都需要嚴肅認真對待。因此,我們要警惕,在金融科技進步的時候,弱勢群體分享不到這種進步的成果所帶來的社會收入不平等加劇,甚至引起社會不穩定的問題。過去四年美國國内的社會撕裂和政治動蕩,應該給我們敲起警鐘。

總結一下,今天關于金融安全方面的讨論,除了純粹技術方面安全和風險問題,還要特别強調金融科技在監管方面的風險,在加劇收入不平等方面的風險,以及在可能違反經濟規律方面的風險。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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