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軒:資本市場“借殼上市”

時間: 2018-01-16 00:00 來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Betvictor中文版教授田軒接受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欄目的采訪,就前不久360借殼江南嘉捷上市等熱點問題進行了簡要分析,并對借殼上市企業的特點、監管等問題發表了如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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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國内,哪些公司願意借殼和買殼?哪些公司願意賣殼?

       買殼公司的特點主要可總結為:一種是規模大,資金短缺,繼續融資的優質企業,選擇借殼上市可能更為快捷。目前IPO不确定性比較大,積壓比較嚴重;二是一些财務或其他業務有瑕疵達不到IPO标準的公司,通過借殼“曲線救國”上市。第三,國内IPO的規則還是傾向于傳統制造業,對于新經濟、新商業模式的容忍度較低,新興産業很難在國内資本市場IPO,這類企業要麼去國外上市,要麼在國内借殼或者買殼。第四,想要回歸A股的中概股、比如最近的360借殼江南嘉捷。

       賣殼的公司主要是連續虧損面臨退市風險的ST公司,這些公司大部分市值低、主營業務業績不佳、缺乏發展前景,公司主要價值基本在于“殼資源”這個無形資産。

 2、怎麼看待一些機構屯“殼資源”的現象?“炒殼”背後的邏輯是什麼?

       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在融資便利性,獲得政府支持力度等多個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導緻大量企業對上市持續熱情。在A股市場,由于上市公司資質的稀缺性、二級市場交易價格與上市公司基本面的背離和扭曲,在買賣“殼”差價的巨額利益的誘惑下,殼資源的炒作人群和方式不斷升級。

       機構買殼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如傳統資本大佬一樣賺取買賣的差價,二是買殼後将自己所投資項目注入上市公司、實現投資資産證券化退出。對于機構而言,即使摘殼的成本再高,隻要可以用更高價注入自己的投資資産,也還是有足夠的動機去做,這也是推升“殼”價竄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國證券市場經曆了數輪 “買殼”、“囤殼”熱潮,背後的邏輯在于殼資源依舊稀缺,殼資源能一直保持升值的态勢。炒殼賭的就是證監會的上市審批不會放松。如果證監會真的實行注冊制,不進行實質審核,殼就不值錢了。所以如果打破這種預期和相應的業務鍊條,也能一定程度遏制這種現象。

3、 “借殼上市”為何此前成了一股風氣?可能會有怎樣的亂象?

       市場對于殼概念股的邏輯就是“烏鴉變鳳凰”,以優質資産代替原有的垃圾資産,從而在估值上收獲比之前更高的收益。相較于IPO,借殼上市最大的優點是可省去較高的時間成本。另一方面,部分“殼公司”因自身經營不善,在殼資源價格高企的時候,被借殼也是他們套現的一種手法。

       買殼與賣殼行為均可能擾亂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一是容易派生出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公平等行為。二是借殼上市獲利催生出的炒殼行為,屬于明顯的“脫實向虛”,與目前大的經濟金融環境基調也不符。三是買殼、賣殼屬于上市公司籌劃的重大事項,往往引發投機資金炒作,進而引發股價的非正常波動,放大市場風險。

4、監管機構對借殼上市的要求趨嚴,主要體現在那些方面?

       一方面,并購重組監管政策趨嚴。2016 年 6 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确認定了借殼和并購重組的标準,多舉措抑制投機炒殼,并于 2016 年 9 月正式發布修訂稿,對借殼和重大重組的認定标準更加明确,有效打擊了“規避式”、“忽悠式”借殼和重組,抑制短期投機和炒殼行為。在此之後,證監會陸續出台或修訂了包括“再融資新政”、“減持新政”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法規,有效截堵了借殼上市中存在的套利漏洞。

       從實際操作層面,借殼上市要求趨嚴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原來的借殼标準從總資産的100%變成了五個100%,即“總資産”、“淨資産”、“營收”、“淨利潤”和“發行股份數”,任何一個突破了就算是借殼;第二,遏制套利空間,取消了借殼上市的配套融資,原控股股東和新的實際控制人的股份鎖定期為36個月,其他投資人的鎖定期延長至24個月;第三,被判定為借殼上市的,審核标準與IPO一緻。

       另一方面,強化監管和稽查執法。強化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資産評估等中介機構在重組上市過程中的責任,按“勤勉盡責”的法定要求加大問責力度。證監會組織專門執法力量查辦了多起通過違法違規手段,以期達到借殼上市的案件,嚴肅處罰了涉案的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資産評估公司、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重拳出擊有毒資産污染資本市場,炒殼現象有效降溫。

5、到了年底,不少上市公司為了保殼不戴帽,一元錢賣掉負債的子公司,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這個問題本質上是業績粉飾,上市公司年末突擊甩賣的資産大部分都是虧損資産,資産出售後意味着其虧損額不再并表,從年報上看,可以極大改善上市公司的業績情況。這種行為沒有遵循會計規範中的持續經營原則。所以,出售金額并不重要,關鍵在于甩賣資産的公允性和甩賣原因。

       這種現象背後是部分上市公司改善業績和“保殼”的需要,如果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要戴帽、即ST,這樣下一年保殼的壓力較大,因為連續三年虧損将有退市風險,所以部分公司為保殼,出現了賣出虧損子公司的想法。

       證監會應該強化對上市公司年末突擊進行利潤調節行為的監管力度,視情況開展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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