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民間融資中的金融消費者保護

時間: 2014-11-22 00:00 來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在2014中歐陸家嘴金融消費者保護論壇上的發言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早上好!感謝大家用周末的時間來參加我們這樣一個消費者論壇。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從我們建院的那一刻起,我們就想把我們研究院的特色定位于金融與法。中國的金融研究機構非常多,我們希望我們的研究院有特色。我們在建院以來在金融與法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和上海的高院、高檢和公安、紀檢都有過在知識培訓、理論研讨方面的良好合作。為了更好的保護消費者利益,我們成立了一個消費者基金。今天我們舉辦消費者保護論壇,就是這個基金和我們研究院的第一次活動。

中歐陸家嘴金融消費者保護基金是為了推動中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由中國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和東方證券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于201371設立的,它的宗旨就是開展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理論研究,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實踐,服務于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我們知道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靠什麼?一個靠人才,一個靠法治環境。所有的交易者,當他在選擇他的交易地點的時候,很重要的一條,他要看他所在那個地方的法治環境如何。隻有有良好的法治環境的地方,才是交易者所要選擇的地方,而且隻有有很好的人才,才能夠使這個地方各項活動能夠很好的開展起來。因而建立一個很好的法治環境,在法治環境當中更好保護消費者,應該說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一個非常重要的内容,這也是我們研究院願意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做這方面努力的原因。

中歐陸家嘴金融消費者保護基金,主要開展三個方面的活動。第一,要撰寫中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年度報告,第二,我們要舉辦金融消費者保護學術論壇,第三,評選金融消費者保護案例。我們有一個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我、焦瑾璞、王國斌、吳弘、楊路、任莉、劉勝軍、高意、朱小川組成,我們希望這個基金的活動能夠很好的保護我們的投資者。投資者、消費者就是我們金融業的衣食父母,我們隻有保護好他們的利益,才能夠使我們的金融業得到健康發展。

我們的《中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報告2014》是第一個第三方的獨立消費者保護報告,因為我們是民間的研究院。盡管我個人有官方背景,但是我們這個研究院還是依托中歐商學院和陸家嘴集團成立的一個民間的研究院,而且是作為第三方來公布這樣的一個報告。本書的特點,第一,特别研究了暫時不處于金融監管範圍内的民間融資活動中的個人合法權益保護問題,我們今年的選題是不在金融機構内進行的金融活動。因為我們的報告中談到了我們理解的民間融資就是相對于有金融執業證照的金融的活動。我們的民間融資定義是在相對于有金融執業證照的金融活動而言,泛指在國家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經濟主體之間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我們今年的第一次報告是立足于這個,明年我們還會選擇其他的主題,也可能會逐年的涉及到在我們有金融執照的金融機構,他們在做各項業務的時候,我們怎麼樣更好的保護消費者。第二個特點,書裡評述了近年來中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自律規則等内容。第三,整理了部分典型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案例。第四,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議。我們特别注重案例研究,通過案例研究引導法律法規和司法的走向。

我們的《中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報告2014》的主要觀點有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金融深化是降低民間融資法律風險的根本途徑。我們國家現在出現了很多的民間金融活動,但是這些民間金融活動我認為有很多是可以納入到我們有金融執業執照的金融範圍内的。一般來說把領有金融執業執照的金融活動,可以把它叫做正規金融,下面我就會把它簡稱為正規金融。實際上我們有很多民間的融資活動應該得到正規金融的認可,應該得到法律的認可。但是過去我們存在着很多的金融壓抑,因而很多社會上正常的融資需求、投資需求不能夠得到滿足。在我們明确地界定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之後,我們應該給予這些活動更多的合法地位。我說過一句話,玩自己的錢給他以自由,玩大客戶的錢适度監管,玩小客戶的錢要嚴格監管。涉及到小投資人利益的時候要嚴格監管,玩大客戶的錢,就是有風險承受能力的人的錢要适度監管,金融活動是一個财産活動,是貨币财産的活動,從财産的自主權上來說,我們應該給玩自己的錢的人以自由。

第二,我們應該打破剛性兌付,才能形成有效的風險定價。财産是你的,當你自主運用自己财産的時候,必須自己來承擔風險,我們每一個投資人,每一個财産的運用人,是自己财産的第一責任人,我們應該樹立這樣的理念,如果沒有這樣的理念,中國就不會有金融。我們現在很多人把自己的财産安全交給了别人,需要别人擔保,需要别人背書,而自己不去認真的考察你的融出對象的信譽如何,我認為這樣的情況是不行的。隻有明确了風險責任的分攤,我們才能夠有真正的風險定價,信譽好的人才可能從社會上得到便宜的資金。而我們現在因為有這種或隐或現的剛性兌付,提高了無風險收益率的曲線和利率水平,對那些守信用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三,個人應該理性投資,合法維權,恪守契約精神。每一個人是自己财産的第一責任人,那麼你就應該理性的投資,為自己負責,不應該掙了錢偷着樂,虧了錢就找政府,這種心理是非常不好的。而且我們應該學會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恪守契約精神。願賭服輸,應該是每一個投資者的基本底線。你既然去投資了,你就應該對你投資的合同做認真的審查,審查了合同之後,不管盈虧,應該遵守契約的精神。如果全社會都有了契約精神,我們才會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才可以得到保護。

第四,監管機構應該加強對金融機構的行為監管。我們的金融監管應該有一個邊界,而我們的每一個金融機構應該依法合規的進行經營活動。我覺得我們這幾年以來,最大的遺憾是經營風險、經營信用的機構本身風險觀念淡薄,本身信用觀念淡薄,誤導公衆的情況時有發生。作為一個金融的從業人員,應該首先是誠信的代表、信用的代表,做一個誠實守信忠實于客戶的人,這樣的行為才能夠使我們國家建立一個良好的金融秩序。

第五,應該盡快把互聯網金融納入監管的視野。納入監管的視野并不意味着所有互聯網金融的行為,特别是作為信息平台的行為都一定要進行執業化的管理,即證照式管理。我認為把所有活動納入證照式管理其實是不好的,本身就是給這種行為的背書。我們政府一再提互聯網金融除了有執業證照的金融機構之外,其他的是搭建一個信息平台,而不是信用中介。到現在很多人不接受這樣的理念,如果大家都指望所有的行為都隻是信用中介的話,那麼就會使得所有的活動都要有執照,這樣對解放市場是不利的。我們應該相信,在信息平台上,我們也可以自主進行有效率的融資行為。P2P最關鍵的核心是個人和個人之間,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借助于信息的直接融資行為。不要老指望有人來擔保,有人來保險。這樣的話還是寄希望于金融中介機構來替你們做事情。我認為互聯網精神最大的特點是要自己對自己負責任,我們點對點,我們網對網,可以直接來聯系,舍去中介,舍去中心。

第六,應該加快立法步驟。溫州民間融資條例是有益的地方試驗。我看溫州地方融資條例實際上就把一些在國家允許的非領執照的一些活動的管理更細化了。在金融活動當中,就是這麼幾根紅線,作為證券融資200份的上限。用證券的方式,把你的合同等分之後來轉讓,那麼你的封頂線是200人。如果作為債務融資,高法的解釋就是一筆金額不能超過20萬,你這一筆金額的分拆不得超過30個人。在此紅線之下,很多事情是可以做的。而我們現在老想做大額,老想通過這些渠道來做大額的應該有執照的金融機構做的事情。這是民間融資引入歧途非常重要的原因。溫州政府能夠在國家紅線之下把這個行為規範說清楚,我認為是很好的。

第七,要形成有效的行業組織和行業規範。

第八,司法發揮能動作用,以典型案例促進司法進步。我們國家是一個大陸法系的國家,英美是判例國家,判例國家能夠通過法官的良心發現現實當中的變化,給于恰當的判斷。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決定了不可能走這樣的道路。最近高院已經通過指導案例的方式向全國發出指導案例,通過指導案例引導各地統一标準司法和用司法案例來适應變化多變的現實,這是非常好的一個進步。

第九,媒體應該集中宣傳典型案例,懲惡揚善。媒體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輿論陣地,我們希望媒體不要幹預司法,但是在司法結果出來之後,應該把那些判得好的案例大力宣傳。做得好的事情應該大力宣傳,而對那些突破了道德底線,違反了法律法規的事情應該從道義上給予譴責。所以我們希望各個媒體不要在案件初立和審議的過程中過多的發聲,這個并不代表社會的良心。社會的良心是通過法律法規,通過法官最終來體現的。現在高院所有的判案,除了涉及保密的都是對網上公開的,網上可以對每一個法官最後判的好不好做評價,媒體對法官判案的結果做出評價,也會對今後的司法公正起到推動的作用,而不要在判案的過程當中去幹擾司法。我說的這個話不知道是不是重了。

最後,其他的社會組織要積極參與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實踐。我們出于這樣的一種初衷,我們評選了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十佳案例。經過評選委員會的慎重考量,我們本着甯缺毋濫的原則,從40個案例當中評選了8個案例:一,保險公司交付保險條款的義務,二,存款被盜的處理,三,非法募集基金案,四,信用卡詐騙案,五,銀行委托理财案,六,銀聯運用欺詐交易貨物攔截機制,七,基金不分紅案,八,股市“黑嘴”操縱市場案。我們盡管想評十個,但是我們希望評選出來的案例有引導和鼓勵作用,所以我們甯缺毋濫。今天我們第一次召開這樣的活動,希望在依法治國的軌道下,有更多的案例供我們選擇,然後我們來表彰。

我們的十佳案例的解讀,時間關系我就說一下主要觀點。當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主要挑戰是金融産品風險信息披露不充分,誤導消費者;理賠程序煩瑣,糾紛處理規則不完善;上市公司侵犯投資者權益情況屢屢發生;影子銀行的快速發展,對消費者保護帶來新的挑戰;各類機構在運用互聯網等新型技術,改善金融消費者體驗的同時,應該注重完善消費者保護;充分簡潔的風險提示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關鍵。在金融消費者保護中,契約精神是第一位的,投資者、借款人、監管機構都應該恪守契約精神。市場化的金融改革、公正透明司法是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根本途徑。

這是我對我們金融消費者保護報告的一個簡單介紹,我通過這樣的一個介紹和我們這樣一個活動,我想講這樣的觀點。

第一,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消費者要善于運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第一句話不是我的創造,是四中全會決定當中的一句話,我們認為任何一個法律都不可能是完善的,但是有法律就比沒有法律好,我們應該讓現有的行為規則得以切實的落實,而且自己在落實的過程當中,讓人家看到了人人都是守法的,那麼法律的權威才可以樹立。另外我們也隻有通過法律的實施,才可能知道這個法律有什麼不完善的地方,我們才能夠不斷的改進。

第二,消費者保護基金要鼓勵律師做好消費者的代言人,通過法律事件,踐行契約精神,完善金融契約,完善監管制度,完善法律法律法規。我們消費者保護基金成立了以後,我們評選十佳案例,我們也請好的代表消費者的律師到我們論壇上發言;比如今天我們就請了宋一欣律師代表五糧液的投資人做代表人訴訟,請他來講一講他是怎麼來代表消費者權益的。我們通過這樣的論壇,通過這樣的案例評選,就是要鼓勵那些律師們要當好消費者的代言人。用我們律師的實踐來看我們的法律,哪些是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哪些還不太有利于保護投資者,我們應該通過訴訟的實踐來完善我們的監管制度和法律制度,也通過訴訟的實踐,讓每一個消費者都應該樹立契約精神。盡管在這個案子的審判當中,有可能由于法律的不公平,使得有些消費者的利益受到的損害,但我認為在現行法律之下,我們隻能承認這樣的結果。但是出了這個結果之後,我們可以對法律的修改提出建議,讓法律更加完善。我老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在美國境内的黑人是不是美國人。在我們現在看起來簡直是一個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黑人作為美國人是在美國打了幾十年的法律官司之後才得到美國高院的最後認可。所以任何個人權利的實施隻能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經過不斷的司法的實踐,不斷的努力,才得到切實的落實。

讓精準的辯護、公正的司法赢得人們對法律的真誠擁護與信仰。我們現在已經離開了權威和偉人能夠安撫整個社會的這樣一個時代。社會需要規則,需要通過規則來約束每一個人的行為,通過規則的博弈來平衡每一個人的利益。在會議當中談判遠比在街頭動亂更符合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因而法治的精神應該是我們未來治國最根本的基石。讓精準的辯護、公正的司法赢得人們對法律的真誠擁護與信仰,是中國人民未來之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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