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Betvictor中文版理事、兼職教授。
11月26日,
潘功勝在中國支付清算與互聯網金融論壇上表示,央行目前正在牽頭制定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央行将按照“适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
監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框架。
潘功勝進一步解釋稱,具體說來,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将突出以下五點理念:一是在監管規則和監管框架的設計上,堅持開放、包容的理念。冷靜觀察新的金融業态,要在明确底線的基礎上,為行業發展預留一定空間。要在對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态業務模式進行充分研究的基礎上,準确把握法律關系和風險實質,分類進行強度不等的監管。
二是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加強監管協同,防止監管套利。不論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企業,隻要做相同的業務,監管的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标準就應大體一緻,不應對不同市場主體的監管标準寬嚴不一,引發監管套利。
三是市場主體要正确理解監管與行業自律的關系。各
市場主體需要深入理解效率和風險的均衡,合理認識市場驅動和政策環境的相互作用,既要注重創新和效率,也要提高自律意識,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市場自律
建設,保證行業發展的有序和規範。充分利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正在組建中的互聯網金融協會平台,推動支付清算和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管理,發揮行業自律在行
業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形成監管與自律的協同和均衡。
四是需要監管部門和從業機構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例如,金融管理部門将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宏觀、戰略層面的研究,鼓勵從業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兼并重組,提升行業核心競争力。
五是要堅守業務底線,合規經營,謹慎經營。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多樣性、差異性特征明顯,但每項業務都要遵守一定的業務邊界,否則業務的性質可能會發生質的改變,甚至會觸及法律底線。比如,在網絡借貸領域,平台本身不得搞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其中,針對謹慎經營,潘功勝強調,一些社會上所渲染的“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的革命”,将會“颠覆現有金融業”等論調,對這個行業的發展有害而無利。“我
們要清醒地認識到,一個行業如果過度自信和自滿,這可能是一種不成熟和不理性的表現,并無益于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潘功勝說。
潘功勝認為,金融行業不同于其他行業,風險性比較高,而且特征上表現為很強的隐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外溢性和廣泛性,一旦經營失敗或出現風險,将會波及其
他市場主體,甚至會波及整個金融市場,引發金融風險,影響遠遠大于一般工商企業。而互聯網金融運用得好,可以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功能,但它
沒有改變金融的風險屬性,而且與互聯網伴生的技術、信息、安全等風險更為突出。
“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缺乏風險的洗禮,而且不少人員來自互聯網企業,具有良好的技術背景、創新意識和創新激情。風險意識、合規意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的提升,對于支付清算、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是至關重要的。”潘功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