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從互聯網金融看新金融的發展空間

時間: 2014-07-07 00:00 來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非常高興清華Betvictor中文版能夠和互聯網界的同仁們一起參加這樣一個新金融極客峰會,我演講的題目是“從互聯網金融看新金融的發展空間”。


一、互聯網金融與第三方支付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互聯網跨界金融是未來新金融發展的重要方向。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既包括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利用互聯網開展的金融業務,也包括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的跨界金融業務。

因為過去大家一直在争的一個問題,就是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經過2013年這一年的互聯網金融爆炸式的增長,社會逐漸的統一了一種認識,就是互聯網金融其實包括了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就是我們傳統的金融業務更多的運用了互聯網技術和新型的移動通信技術。而另一個方面,就是我們現在的互聯網企業,他們從事着金融的業務,最近,大家看到報紙上有一個經常出現的題目,一個名詞叫做互聯網跨界金融,這個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互聯網金融的另外一個方面,也就是狹義的互聯網金融。

傳統金融業仍将是互聯網金融的主體,市場的競争将迫使其強化互聯網技術和多種通信技術在金融業務中的運用。2013年是互聯網金融的一個元年,但是,在這個元年當中,受到極大沖擊和震撼的是我們傳統的金融。大家看到了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的技術為很多的過去不能夠享受到金融服務的群體提供了金融的服務,而創造了很多奇迹,包括阿裡金融,他們通過支付寶來銷售天弘增利基金,他們起名叫餘額寶,給金融帶來的震撼使傳統金融界在思考自己的服務模式和怎麼樣更好的與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的結合。應該說,在未來可見的時間之内,我們傳統的金融機構會在産品的銷售、風險控制還有業務創新方面更多的來運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

互聯網跨界金融的直接融資是未來的發展方向,面對廣義的互聯網金融,傳統金融會在互聯網企業的沖擊下來奮起直追,改變自己的業務模式和服務的方式,未來在傳統金融自我變革之後,留給互聯網企業的是什麼樣的發展空間呢?我認為互聯網跨界金融中的直接融資是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

首先,我們看一下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會回歸專業領域的支付。現在,我們的第三方支付的互聯網企業,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是在專門的領域當中進行的,包括發展比較好的支付寶,他是在為淘寶上的企業,還有商戶進行交易的時候完成他的支付功能。但是現在從銷售基金開始,他已經突破了商品交易服務,而走向了金融産品的買賣,也有很多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也開始在第三方支付上開展更多的支付業務。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支付業務是銀行業務的核心,為了要保證支付的安全,為了要保證在支付業務當中不出現洗錢等犯罪行為,監管當局會對第三方支付業務進行比較嚴格的管理。

我們都說銀行是創造信用貨币的機構,而銀行的存款貸款和結算業務三結合,是它創造信用貨币的基礎。在這三項業務當中,從去年風生水起的互聯網金融我們可以看到,核心是支付結算,因為支付結算的賬戶本身就是貨币存在的形态,賬戶資金的移動就是交易媒介職能完成的結果。而且我們所有的經濟活動最終能夠順利的進行,交易能夠順利的進行,都取決于貨币的支付結算。

我們也可以看到當今世界上開展金融方面的競争或者說貨币戰争的時候,大家最主要的看的是支付結算,凡是對一個國家進行經濟制裁的時候,他所制裁的其實就是支付結算網絡。因而支付結算是金融業的非常關鍵的一個核心業務,它既是銀行的核心業務,也是所有金融産品、金融交易的一個命脈。對于這樣的一項業務,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管。

過去央行在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時候,非常清晰的要求第三方支付僅僅是完成小額支付,而且要求第三方支付的資本金要和他客戶的沉澱資金有一定的比例,是它的十分之一。和連接的銀行也有一定的限制,是五家銀行,超出五家銀行之外是要增加對資本金和備付金的要求的。這些要求之所以提出來,就是要保證支付結算客戶資金的安全,和不會有人利用支付結算來進行犯罪行動和洗錢的行為。

我們現在如果要第三方支付嚴格地執行央行發牌照最初的初衷的話,第三方支付逐漸地都會回歸到專業領域當中的支付去,因為它是小額的,因為第三方支付要真實的實現客戶的實名制、真實身份、可追溯,達到這些要求的話,第三方支付是很難實現這種要求的,因而它最終都會回歸到比較專業的支付領域當中去。

第三方支付銷售金融産品會在傳統金融業務的網上銷售中失去強勁的勢頭。我們去年看到的互聯網金融的強勁勢頭表現在餘額寶和各種“寶寶”們,他們的本質就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銷售金融産品、理财産品。傳統金融機構掌握着非常健全的支付結算系統和幾億的客戶賬戶,當他們認識到這個問題時,憑借着他們的支付能力和衆多的賬戶數量,在網上銷售金融産品應該說是有強大的競争優勢的,因而,第三方支付在網上的基金銷售方面也沒有特别大的發展餘地,我認為餘額寶已經基本上做到了極緻了。


二、網絡借貸與衆籌發展前景廣闊

我認為隻有網絡借貸和衆籌資金會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它的融資量不會高于傳統金融,但它服務的人群會有極大的擴展空間。

第二個問題,我想講一下,網絡借貸和衆籌融資的發展。第一個我想分析一下網絡借貸,征信體系的缺失,使得P2P很難健康發展。很多公司都走向了間接融資的誤區,隻有具備征信能力的公司,才能最終能走向正确的方向。我們現在的P2P公司在國内風生水起的有很多,據說是有上千家P2P公司,但是,應該說我們國家到目前為止真正做到點對點的P2P業務的公司,如果我說得誇張一點的話,幾乎沒有。

但是,也有幾個做得比較好的公司,但是他們都遇到了一個瓶頸制約,就是我們的投資者總希望自己的本金能夠有人來替他擔保。我從市場上看,有兩類對他們的本金承諾擔保的模式。一種是借助第三方的擔保,一種是靠風險準備金的提取來保證對投資人本金的擔保。應該說這兩種模式都有它業務的局限性,因為如果你要是第三方擔保的話,随着你P2P業務的增加,擔保機構資本金的存量是會要求很大的,就算是你拿銀行12倍的杠杆率來做擔保的話,那麼你的資本金也頂多是12倍。10個億的資本金隻能夠做到120億的業務量,應該說擔保機構的資本籌措量決定了你的P2P平台所發展的業務量。

這其中有一個悖論,擔保公司當它的資金本越來越大的時候,它可以擔保的量是越來越大的。但是你有這麼巨額的資本金時,你怎麼保證你的資本金安全?就是把錢放在銀行,吃存款利息,買國債嗎?這個是安全的,但是,收益是很少的,要想支撐擔保公司的發展,是非常困難的,這也使很多的擔保公司最後不得不走向變相自己放貸和自己去投資的歧路。

因而,通過第三方擔保公司讓P2P平台業務更多的發展,這條路是難以為繼的。通過提取風險準備金的方式來保障客戶的本金安全,随着你的不良貸款的産生,你的風險準備金的提取比例也要上升。什麼才能夠支撐你準确的來提取存款準備金呢?是你對于客戶信用的分析,因而,這種方式它也要受制于信用征信的發展。

在中國征信體系缺失的情況下,我們很難對借款人的資信進行比較好的分析,我們國家也缺少财産的登記制度,我們對出借人的資産情況和他是不是能有風險的承受能力也難以做出準确的判斷,因而,這兩條是制約我們P2P發展的很大的瓶頸。而基于電商平台的網上借貸,有其特有的征信體系保證其健康發展,在其他的能夠讓你看得到客戶行為的平台上,你自己能夠建立獨立的征信體系的話,那麼你的P2P平台能夠比較健康地發展。

衆籌模式大家知道其實是有多種的,最初的衆籌是大家籌錢來辦一些事情,有的是有償的,有的是捐獻的。而現在我們國家更多的人是通過衆籌的方式做債權衆籌和股權衆籌,債權衆籌基本上就是我們剛才說的P2P,現在有更多的人在做股權衆籌。在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還不夠健全的情況下,應該說股權的衆籌有它廣闊的發展前景。在本次《證券法》的修法當中,大家也借鑒了國際經驗,也希望通過修法給股權衆籌留下空間。


三、網絡借貸與衆籌融資的監管建議及發展方向

第三個問題,我想講一下對網絡借貸和衆籌融資的監管建議。第一,純信息平台應該是P2P和衆籌監管的基本底線。我們現在很多P2P公司最大的風險點就在于他有資金池,而且資金池的資金這個平台是可以動用的,現在有很多想自己健康發展、穩健發展的P2P公司,他們主動的提出來要把他們的資金在第三方去存管,由第三方對他的資金進行監督,我想這是防止風險非常好的措施。但是它僅僅是防止卷款逃跑的風險,而不能夠很好的控制出借人的風險,真正要控制出借人的風險,還有賴于征信系統的建立。

第二,小額分散是對投資人保護的重要方法。信息真實披露是對融資方的基本要求,我們需要對于借款人的信息要認真地披露,對于股權衆籌來說,信息的披露就更重要了。這是對融資方,就是籌資的要求。限制投資方的金額是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的重要前提。如果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比較低、比較少,那麼這時候即便是他出現了風險,對他的影響也不大。因為他的金額小,對投資者的影響少,這種情況下我們對于信息披露就可以适當的降低一些标準,不是說我們主觀上想降低标準,而是說我們現在的征信系統使得我們難以真正完全的來讓他把信息充分的披露出來。在我不能夠真實的完全的披露所有信息的時候,對投資人最好的保護就是讓他少投一點。投成了你就獲得收益,投不成,損失了,對你的損害也不會太大。

在财産登記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用較低額度與财政比例相結合的方式較為現實。大家都知道,國外的P2P和衆籌對投資人都有一個投資的金額不能夠超過他可支配的财産的一定比例的限制,這個意思就是說一旦投資失敗了,你也不會受到很大的傷害。但是我們國家的财産登記制度是缺失的,我們很難知道一個人的真實财産總額。因而,從法規上說,從你的平台的規則上說,你可以規定一定的财産比例,但是從現實上來說,規定一個額度比較小的絕對額來說,可能更安全一些。

财産比例可适當擴大,但也應該有封頂的金額。财産比例在國外可能占整個财産的5%,或者百分之幾,有些人就說這樣的話我的金額太小了,所以希望在指定财産比例的時候能夠高一些。但我認為從有效控制風險的角度出發,還是應該有一個封頂的絕對額度。所以,我們在讨論法規時,我們在《證券法》修法過程當中,盡管會對衆籌留下一定的法律空間,但是,可能也會從财産的比例和絕對的金額上面來做一定的控制。這是大家在修法時的建議。

第三就是鼓勵民間建立征信公司,有利于促進直接融資的發展。現在大家都在呼籲,希望央行管的信貸登記系統能夠對社會開放,能夠對P2P小貸公司開放。但是也應該知道,這個系統開放了以後,因為數量衆多,金額很小,其實成本是非常高的,而且僅僅查詢借貸的金額,也不能完全控制一個人的信用風險,因此發展征信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在國家規定政務信息要以公開為一般、不公開為特例的情況下,很多違反紀律和法規的行為都會在網上查詢到。在這樣的情況下,鼓勵民間征信公司的發展,讓他們整理衆多的負面信息,對個人信用情況作出報告,對于發展民間各種金融活動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所以,我想一方面我們應該呼籲央行的信貸登記系統向社會開放,但另一方面我們更要着力于建立民間的征信系統。央行已經開始在準備發放這方面的牌照,網絡公司有衆多的信息、有大數據處理的能力,我們應該利用這些能力和信息,來建立民間的征信公司,幫助金融業更健康地發展。

這就是我對互聯網金融新金融發展方向的一點意見,可能我說得比較保守,因為新金融真正的發展餘地,我認為是直接融資的P2P和衆籌,傳統金融應該說是互聯網金融最大的一塊,但是,要想進入到那裡去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傳統的金融機構一旦他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改變起來以後,對于其他的新來競争者都是一個巨大的壓力。

而剛才我說到的一般銀行所沒有做到的一些小的P2P和衆籌,雖然量小,但是人數衆多,也可以集腋成裘,單是看餘額寶從一塊錢銷售起,成就了它5000多億的銷售量。如果我們的民間能夠在13億人口的小額借貸和股權投資方面做一些事情的話,我想空間也還是要比向傳統金融進軍大一些。


這是我不成熟的意見,謝謝大家批評指正。


(以上為2014年6月29日吳曉靈在新金融聯盟第一屆成立大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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